商标可以由任何标志构成,只要该标志能够区分商品 的来源。
因此,商标是“商(trade)”与“标(mark)”的结合,只有在商业活动中应用到具体的商品上,标志才成为商标,否则,其仅仅是标志,与商标法没有任何关系。
中国分类表,全称是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,是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(简称《国际分类》)为基础,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调整而形成的。
分类表共有45个类别,包括第1-35类商品和第36-45类服务。每个类别下面是标题,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别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。标题下面是注释,为正确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思路。每个类别包括多个类似群,比如第9类包括24个类似群(0901,0902,0903……),每个类似群有一个类似群名称(也可称之为小标题),比如0901的类似群名称是“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”,每个类似群中具有多个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,比如:计算机090372,其中090372是该具体商品项目的编号,其中09表示类别,0372表示商品项目编码。
一个类似群中的商品原则上类似。一些类似群中的商品或服务有分段,段前标注有※,段内商品编号均以C开头,比如C120008,是指这些商品未列入《国际分类》但属于我国常用商品。另外,有些分段前面用(一)、(二)、(三)分段,则表示不同分段之间商品原则上不类似。
另外,每个类似群下面有“注”,其内容用来说明一些商品需要进行交叉检索(即类似)的特殊情形,需要加以注意。
在申请商标注册时,首先需要确定申请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,以确定保护范围。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,需要从分类表中选择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,而不能选择类别标题或类似群名称。每个类别可以从不同类似群中选择具体上的商品或服务项目,在不超过10个项目时,一件申请(一个商标一个类别)官费是300元人民币。若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超过10个项目,则每增加一个项目,需缴纳官费30元人民币。
上面对商品分类的一些基础知识进行了简单介绍,下面,我们来讨论一下,在申请注册商标时,应当如何选择具体的商品或服务。
1、首先选对商品或服务
针对商品商标,通常比较容易选择。卖化妆品的,选择第3类的化妆品即可。需要注意的是,化妆品是自己的品牌,比如我是开店的,卖的是宝洁公司的化妆品,那注册第3类的化妆品就没有意义了,如果你把宝洁公司的化妆品上的商标去除,贴上你自己的商标,这是商标侵权,后果严重哦。
另外一种情况是,分类表中找不到我的商品(这种情况很常见,尤其是比较新的商品)。如果确定找不到,并且该商品也是确实存在的,也可以申请注册,但在递交申请的时候,需要纸件递交(不是电子申请),同时附送对商品的说明(商品介绍、销售合同和发票等)。
针对服务商标,很多申请人都会比较晕。第36-45类的服务,是企业为他人提供服务的商业行为,而不是为自己提供服务。举个栗子,我厨艺高超,做的饭菜香喷可口,我在家做菜给家人吃,这不涉及任何经营活动,与商标没有任何关系。如果我开了一家饭店,做的饭菜给顾客吃,顾客付钱,这是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,应当注册第43类的餐馆,打造自己饭店的品牌。如果我的餐馆生意非常好,品牌也越来越响,想着开加盟店,则无论是哪种加盟方式,我也只需要注册第43类的餐馆就可以了,因为这些餐馆的品牌都是一样的品牌。这时候,如果我自己不知道怎么操作加盟店的事,A公司是一家商业管理公司,我可以找A公司替我策划和运营加盟店的生意,则A公司才会涉及第35类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,或者、饭店商业管理等服务。开了一些加盟店之后,我想进一步打造品牌,做商业推广和宣传,可以找B广告公司发布广告,第35类的广告服务同样与我没有任何关系,而是B广告公司应当注册的服务项目。
2、按需注册,有一定的前瞻性
还是上面的那家饭店,除了提供饮食外,我还想顺带卖一些饭店特产,比如鸡鸭鱼肉、面包糕点什么的,这时候不仅需要注册第43类的餐馆,还需要注册对应的商品,比如第29类的鸡鸭鱼肉,第30类的糕点等等。中国的商标注册制度是先申请制,商标注册审批也需要一定的时间,所以应当提前注册商品,否则,等到实际销售商品时,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商标无法成功注册(最常见的原因是该商标已经被他人抢先注册在这些商品上)。
前瞻性是有针对性的,如果在可预见的将来都不太可能涉及的商品或服务,那么注册就没有多大必要了,比如一家小公司注册火车、飞机这样的商品,纯属多余,且不符合商标法的立法本意。
当然,如果企业实力庞大,或者商标的价值(准确地讲是蕴含在商标中的商誉)很高,可以且应当尽可能地多注册一些商品或服务,以避免他人搭便车、傍名牌,这也是为什么大多知名企业商标注册的范围比较宽泛的原因。试想,如果有人将华为、阿里巴巴等注册到马桶、卫生纸等商品上,对这些知名品牌的商誉也是一种损害。